“重规范、轻处罚”直销监管步入规范时代
2009-11-23 22:43:00 作者:直销研究专家 来源:直销快讯 浏览次数:0
中国直销业正在逐步纳入主流体系,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是政府和业界人士都乐于见到的。--科士威团队和大家一同关注。
以2005年两部条例(《直销管理条例》和《禁止传销条例》)为标志,中国直销业步入了规范时代。
进入2009年,倍受业界关注的直销监管,也正在走入规范化,而这种监管上的规范,是从地方上的具体执行监管部门所表现出来的。
3月,深圳市工商局召集了直销企业开会,传达了“产业第一、企业第一、服务第一”的最新监管思想;
4月,四川省工商局召开了在川经营的十二家直销(申牌)企业学习汇报会,传达的是“一定要坚持服务企业、服务经济发展,重规范、轻处罚”的指导思想。
将“服务企业”调整为监管核心,这不是仅停留在监管部门的思想中的,而是细化到了操作层面,监管部门也主动表达了与企业形成良好沟通的意愿。
从立法层面的规范到监管层面的规范,中国直销业正在逐步纳入主流体系,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是政府和业界人士都乐于见到的。
监管部门的思路变迁
直销监管部门的管理思路变化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。
在两部条例颁布之初,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的领导在多种场合表示,直销需要严管。包括《人民日报》在内的多家媒体,也认为直销应该严厉管制。
前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直销监管处处长吴雁就多次表示,“设置准入门槛、实行事先许可、从严监督管理,有利于直销企业的行为规范和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。”
两部条例在2005年就明确了工商系统对直销监管的主导地位,不过到2007年初,首次直销企业座谈会才在国家工商总局进行,当时商务部外商投资管理司、市场体系建设司,国家工商总局外资注册局、直销监管局都参与了会议,会议的主基调依然是“从严管理”。
不过,上述会议对工商系统的直销监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除了从严管理之外,召开“直销企业座谈会”成了后来两三年地方工商系统与当地企业的主流沟通模式。
到2007年7月,成都工商局挂牌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直销监管处,标志着地方上对直销的监管进入了专业层面。值得一提的是,在成都的直销监管处成立之时, 便将工作重点定位于“规范直销、打击传销、综合执法”,这与众多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工商总局“打击传销、规范直销”的提法是有所区别的。
在成都之后,全国各地陆续都成立了直销监管处,县一级城市也有了对应的直销监管部门。
有意思的是,记者通过整理各的直销监管信息发现,在2007年各方纷纷介入直销监管的时候,大量的直销企业座谈会的主题都是“直销与传销”的区别,当时的监管部门也正在努力区分“直销和传销”,以做好监管工作。
正是在此期间,在不少工商系统人士努力掌握直销监管技巧的同时,一些地方工商系统的少数监管者们并没有在意“直销和传销”的区别,而是对拿牌企业或是未拿牌企业都进行了打击,对行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。
进入2008年,直销监管明显进入了更为专业的阶段,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得到了明显的区分。在规范直销方面,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审查,关注企业的运营模式、日常操作还有社会责任等,而不再是以“传销”的眼光进行审视。
进入2009年,倍受业界关注的直销监管,也正在走入规范化,而这种监管上的规范,是从地方上的具体执行监管部门所表现出来的。
3月,深圳市工商局召集了直销企业开会,传达了“产业第一、企业第一、服务第一”的最新监管思想;
4月,四川省工商局召开了在川经营的十二家直销(申牌)企业学习汇报会,传达的是“一定要坚持服务企业、服务经济发展,重规范、轻处罚”的指导思想。
将“服务企业”调整为监管核心,这不是仅停留在监管部门的思想中的,而是细化到了操作层面,监管部门也主动表达了与企业形成良好沟通的意愿。
从立法层面的规范到监管层面的规范,中国直销业正在逐步纳入主流体系,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是政府和业界人士都乐于见到的。
监管部门的思路变迁
直销监管部门的管理思路变化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。
在两部条例颁布之初,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的领导在多种场合表示,直销需要严管。包括《人民日报》在内的多家媒体,也认为直销应该严厉管制。
前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直销监管处处长吴雁就多次表示,“设置准入门槛、实行事先许可、从严监督管理,有利于直销企业的行为规范和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。”
两部条例在2005年就明确了工商系统对直销监管的主导地位,不过到2007年初,首次直销企业座谈会才在国家工商总局进行,当时商务部外商投资管理司、市场体系建设司,国家工商总局外资注册局、直销监管局都参与了会议,会议的主基调依然是“从严管理”。
不过,上述会议对工商系统的直销监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除了从严管理之外,召开“直销企业座谈会”成了后来两三年地方工商系统与当地企业的主流沟通模式。
到2007年7月,成都工商局挂牌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直销监管处,标志着地方上对直销的监管进入了专业层面。值得一提的是,在成都的直销监管处成立之时, 便将工作重点定位于“规范直销、打击传销、综合执法”,这与众多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工商总局“打击传销、规范直销”的提法是有所区别的。
在成都之后,全国各地陆续都成立了直销监管处,县一级城市也有了对应的直销监管部门。
有意思的是,记者通过整理各的直销监管信息发现,在2007年各方纷纷介入直销监管的时候,大量的直销企业座谈会的主题都是“直销与传销”的区别,当时的监管部门也正在努力区分“直销和传销”,以做好监管工作。
正是在此期间,在不少工商系统人士努力掌握直销监管技巧的同时,一些地方工商系统的少数监管者们并没有在意“直销和传销”的区别,而是对拿牌企业或是未拿牌企业都进行了打击,对行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。
进入2008年,直销监管明显进入了更为专业的阶段,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得到了明显的区分。在规范直销方面,监管部门加强了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审查,关注企业的运营模式、日常操作还有社会责任等,而不再是以“传销”的眼光进行审视。






